根我所知,“凌迟处死”这种刑罚的发明者是北齐的开国皇帝高洋。南北朝时期,东魏元帅高澄打梁朝,活捉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强迫他做首席厨师,兰钦子京不堪打骂,把高澄杀死。高澄的弟弟高洋把兰钦子京“轻刀脔割”,也就是“千刀万剐”,然后将他的头颅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
时间运行到大明王朝的尾声,时任皇帝的崇祯朱由检曾经剐过一位当时的名流,是天启进士郑曼,罪名是棒打后妈、奸儿媳、奸妹,剐了整整三千六百刀,残肉出售,做调制疮疥中经的原材料。
直到光绪三十一年,这一存在一千多年的刑罚才被废除。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是清末恶棍康小八。有一天他去理发,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大骂康小八,康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不认识,康小八冷笑一声说:“今天叫你俩当个明白鬼。”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后将其捉拿归案后被判处凌迟之刑。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残酷的刑法叫“凌迟”。凌迟的本义是指山势渐渐累积增高。而作为一种酷刑,是把犯人一刀一刀割下来的肉逐渐累积成一座小山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千刀万剐”。在明朝的历史文献中,曾经详细记录了一例凌迟的执行情况,受刑的是权倾朝野的太监刘瑾。
刘瑾在明孝宗在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朱厚照成为武宗皇帝以后,刘瑾自然成为权倾朝野的人物,专横跋扈,背着皇帝干尽坏事。那时坊间的百姓都说,北京城有两个皇帝:一个是金銮殿上的“坐”皇帝朱厚照,也叫“朱”皇帝;另一个是司礼监的掌印太监“站”皇帝,也叫“刘”皇帝。后者说的就是刘瑾。
大臣杨一清巧妙利用太监之间的矛盾,让另一个大太监张永弹劾刘瑾十七条罪状。武宗皇帝大怒,亲自带人查抄刘瑾的家。果然,搜出了玉玺、铠甲、弓弩等违禁物品。刘府的财宝也多得惊人,共查出黄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两斗,相当于当时明朝一百五十多年的财政收入。刘瑾不仅贪婪而且图谋不轨,皇帝下令,凌迟处死。当时参与执行的官僚——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完整地记录下了刘瑾的凌迟过程。
一般来说,罪行越大,凌迟的刀数越多。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第一天,要割刘瑾三百五十七刀。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刽子手先从刘瑾的胸膛上动手,割了十刀。然后对着刘瑾大声吆喝,怕他昏死过去,并借机休息一下,等刘瑾苏醒过来,再割十刀,如此反复。
第一天割完三百五十七刀。第二天,依旧是十刀一歇,割了数十刀后,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过,刘瑾依然被割足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现如今社会进步了,这种残忍至灭绝人性的千刀万剐刑罚早已经没有了,假若它依旧还在,那么,谁将被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