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煮三国——你很丑 我不要你的温柔

我煮三国——你很丑 我不要你的温柔

奇想天开杂文2025-09-02 11:48:13
黑黢黢两道浓眉,鼻孔上掀。皮肤很黑,脸上长满短胡子。形体猥琐,神情却冷傲。啊呀呀,这个丑男人是谁?襄阳庞统、庞士元,道号凤雏的家伙是也。相传这庞士元在才智上与诸葛神仙齐名,都深得司马德操老师的赞誉。司
黑黢黢两道浓眉,鼻孔上掀。皮肤很黑,脸上长满短胡子。形体猥琐,神情却冷傲。啊呀呀,这个丑男人是谁?襄阳庞统、庞士元,道号凤雏的家伙是也。
相传这庞士元在才智上与诸葛神仙齐名,都深得司马德操老师的赞誉。司马老师说了,伏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看来,司马老师对这两个高足是一样的看重,没有因为二人容貌的差异而厚此薄彼。
葛亮同学,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额滴神啊,有才不说,还长得那么帅!才色俱佳的诸葛亮同学,学成后只等待价而售了。刘玄德刘老板,你是皇叔又怎么了?一顾,二顾,连面都不给你见。三顾嘛,站阶下耐心等着!等俺过足了瞌睡瘾再说。这样的架子端得何其大!上门来求的跟自己送上门的,待遇差别老大了。不跟他使点心眼儿,日后怎样让他俯首帖耳啊!于是乎,诸葛亮同学一毕业就被刘老板高薪聘请去做高参了。
庞统同学也毕业了,平常老师夸他和孔明一样聪明,庞统在心里也是飘飘然的,完全没有考虑自己的容貌问题。老师说了,男子有才便是德,他才懒得照镜子呢。在家待业半年后,庞统同学呆不住了。不要说皇室的人,在野党也没有一个人来问津。有人给庞统来个温馨提示——酒香也怕巷子深,这年头要主动出击。于是,庞统收拾行囊,踌躇满志地闯荡社会去了。

孙权面试庞统。
孙老板生在东吴繁华之地,是官二代加富二代,平时见到的都是美女帅哥,香车宝马。这庞统突然杵在他面前,孙权着实吓一跳。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丑得真无敌。孙权不觉心生不悦,勉强问道:“你这个同学,有什么特长啊?比周公瑾怎样?”话说到这里,凤雏同学要是像伏龙那样心眼儿多就好了。但庞同学可有点儿戆,连给他树碑立传的陈寿师傅都说他“少朴钝”。啥叫“少朴钝”?说白了就是从小儿缺心眼,为人处事不成熟。庞统初出茅庐,想立即把一心想把自己推销出去,又有点儿恃才傲物,哪知道采取策略和看人脸色说话啊。这时候听见老板来问,登时来了精神儿,于是把自己的才学神吹了一番。不知道孙权与周公瑾的关系,末了还结结实实把周瑜损了一顿。孙权一听这丑小子竟敢轻视自己心爱的公瑾,顿生厌恶,不由怒发冲冠,大手一挥,喝道:“走人!”鲁肃一看情形不对,连忙过来打圆场:“主公,这庞士元虽然长得磕碜了点儿,但他上通天文,下晓地理,谋略不减于管、乐,枢机可并于孙、吴。诸葛亮那家伙都佩服他佩服得不能行。赤壁之战的那个连环计就是他的鬼点子啊!”孙权一拍案子道:“子敬,我发誓不用他!你难道让我夜夜做噩梦吗?”总算是鲁肃那句赤壁之战庞统有功的话起了点儿作用,孙老板又顾及自己身份,庞同学才算没挨着一顿胖揍。

庞统同学面红耳赤,低头无语,情状实在可怜。
刘备面试庞士元。
哎呀,妈呀,这人咋长这么寒碜啊,怪吓人滴!可是,听说这家伙很有才。为了江山,我捏着鼻子也得学曹操的那套唯才是用啊!可那样丑陋的脑袋里装的是安国定邦的才能吗?看见他,咋那么闹心呢?得了,顾及面子,先打发到耒阳再说。——刘备实在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眼泪又要下来了。
没有诸葛学友在一旁给自己美言,又想起上次在孙权面前求职失败的羞辱,庞统再没敢显摆自己的才学,一肚子的话只得往下咽了又咽,最后还是背起小包袱到耒阳暂且安身去了。

曹操面试庞士元。
阿瞒听说凤雏先生来,亲自出帐迎接。对于庞统的言论,深感敬服,殷勤招待。庞统都不好意思了,因为自己是来实施“连环计”的,这可是给人家添堵来的。没想到阿瞒哥为人厚道,不但无条件地信任自己,夸咱才学出众,还当即表态:“先生果能成大功,操请奏天子,封为三公之列。”曹老板说到做到,向来在对有功之臣的封赏上从没吝啬过。曹操的善待,曹操的慧眼识才,曹操的丰厚待遇让庞统很过意不去,良心都快受到谴责了。

可是,曹操怎么就没看见庞统丑呢?看来,曹操的眼神儿确实有问题。曹操看男人,大概只分为有才的和没才的,看女人才分为美的,丑的。

从孙、刘、曹三位老板对庞统的面试情况看,曹操不成功,谁还能成功呢?曹操不成功,天理难容!

在对待人才的问题上,刘备不及张飞与孔明。孔明是知庞统的,写了推荐信,很希望刘玄德能善用贤士,一统大业。张飞这个头脑简单、性格暴躁的家伙,见了庞统的才能后也大惊,“先生大才,小子失敬。吾当于兄长处极力举荐。”表现了对闲人的极大尊敬。

在对待人才的问题上,孙权不及鲁肃与公瑾。鲁肃极力推荐孙权用庞士元,担心像庞士元这样的能人被他人所用。周公瑾在赤壁之战中完全采纳了庞统的连环计,并切实去执行了。周瑜“深服其论”,也成就了赤壁之战“以弱胜强”的千古美名。

刘备欲取西川,想得眼晕,可是刘璋是自己的宗亲。怎样才能做到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呢?庞统给了他冠冕堂皇的理论根据。鉴于此次庞统表现出色,最重要的是可以拉个看着就想哭的丑鬼去当垫背?于是刘备便带了他去取西川,让诸葛神仙守荆襄。

第一印象太重要,刘备看庞统终归是不顺眼的。在情感上完全没有与孔明的那种默契与亲密。所以,在取西川行动中,庞统虽为军师,但二人合作很不愉快。虽然刘备认为庞统的智谋“金石之言,当铭肺腑”,但在采纳上却是大打折扣的。从心底里,刘备对庞统采取的是一种不信任加反感的态度。这种缺乏团队协作精神的后果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一个刘璋的头颅换来千军万马的喋血。最终,刘备假仁假义的羊皮还是被揭掉了,所谓赔了兵马又丢人。

雒城一战,庞统的马把庞统掀下来,刘备要与庞统换马。看见庞统真的骑走了自己的白马,刘备心中很是不高兴,怏怏了半天。这又是庞统不成熟的表现——老板给你面子,说说罢了,哪有真的心甘情愿给你宝马之理?庞统就是这样直性的人,怎会考虑那许多?还感激涕零,欲肝脑涂地一番。谁知,换马,竟成了庞统的劫数。“骑白马的是刘备!”霎时,箭如飞蝗,庞统惨死在蜀军的乱箭之下,时年三十六岁。

有才不如盘儿靓!自古皆然。庞统无疑很有才,这已经不用论证了。如果庞同学长相好看一点,哪怕能让老板看着稍微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