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危扶困,舆论同情弱者,法律向弱势倾斜,这道理我明白。我也原本不想与项有礼对薄公堂,可他硬是逼着、牵着,生拉死拽把我扯进了法院的大门。
项有礼,一个邻县的农民,三十四岁,在我的石料塘口做临时工。去年四月的一天,他在开山采石放炮时,自己把自己炸伤了,右眉骨撕裂,差一点炸伤眼球。当时,我很生气,但无论如何,还是救人要紧,我派人把他送进了县医院,并向医院交了五千元押金。
开山采石属于高危行业,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何况这也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工伤事故,我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没料想项有礼住院一星期后的一天,县纪委的项书记打来电话,说项有礼是他的同乡同宗,要我能照顾就尽量多照顾点,不然他回家不好面见乡亲父老。我不认识项书记,也不和他打交道,但分管工业的副县长说了,我不便推辞,更何况我也认为不会有什么大事,怎能因为区区几千元的事情让纪委书记和分管县长丢了面子。项有礼虽是自己违章作业,但毕竟是在我的塘口出的事,幸亏只是伤了眉骨,否则,我的损失可就大了。
然而,在项书记打过电话的第二天,在医院看护的人回来说,项有礼伤口感染恶化,“右眉骨撕裂,外伤引起左眼白内障”,需要手术,还要交钱。我不懂医术,也不敢怀疑医生的诊断,交就交吧,我不能人前说人话,人后做鬼事。可是交了钱,拆了线,项有礼和他的姐姐又有了新的变故,他们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他们说那里有熟人,技术条件也好,在市医院做放心。项有礼的姐姐担心我不同意,当着我的面又给项书记打电话,说想到市里做手术。
事情的发展越来越超出我的想象,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断又加上了“左眼晶体混浊,视网膜脱落”,项有礼的姐姐要带他到省立医院就诊。去就去吧,我也被缠无奈,虽然此时有点心疼我的钱。我说,你们到省里,你们自己去吧,我再预付五千元,回来凭医疗发票结算,护理费按天计算。我感觉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主,这也许与项书记的电话和我当初的同情心有关。
半年后,项有礼也仅在省立医院做了个白内障切除手术,出院诊断书上也写的清清楚楚,可他们竟还去了上海和北京的协和医院,真让我吃惊不小。我稀里糊涂做了回冤大头,前前后后总计已为项有礼花去了三万多元。唉,谁让他是我用的农民工呢,谁又知道他是项书记的同宗呢?好在事情总算过去,我也快将这事给忘记了,前几日却突然接到县法院民三庭打来的电话说,有个叫项有礼的已在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我最好明天就到那儿拿起诉副本,准备应诉。我一听肺都要气炸了,对着话筒就向法院的人嚷嚷:
“这个项有礼真是不识好歹,我那样待他,他还居然把我给告了!”
“你不要激动。”打电话来的是个女法官,声音平缓,一点也没受我的情绪影响。“现在是法制社会,人人都有主张自己权利的权力,人人也都有当被告的可能;原告也不一定是正确的,被告也不一定是无理的,希望你明天最好能来,把起诉副本拿回去。”
“真是不可理喻。”我难抑心中的愤怒,摆出一副不屑一顾或听之任之的态度:“明天,我还有事,你们爱怎么判,就怎么判。”
“按照程序,开庭前,我们必须通知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答辩词提交法庭。”女法官仍然不激动,心平气和地说着她的工作流程:“开庭前,我们还将把当事人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择日开庭。”
一年,快一年没见项有礼了,我也快将他忘记了,现在,现在却突然冒出来把我告了,这让我的颜面往哪搁?我想起电影电视上做被告的镜头,想起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激烈争吵情景,我对法律和法庭的知识仅限于此。虽然经商、办企业,在社会上行走十多年,向来也都是中规中矩,很少与人产生纠纷和矛盾,根本不知道“公检法”三家的门开在哪个方向?即使有时偶尔吃点亏,受点屈,也是牙掉往肚里咽,自认倒霉,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与人对薄公堂。“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吃完原告吃被告”,平心而论,我对“公检法”没有好印象,所以一直都是敬而远之,绕着道尽量避开,不与他们打交道。放下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想起项有礼,想起这个叫项有礼的农民工,怎么竟会把我拽进法庭,推到被告席呢?
第二天下午,我如约来到县法院民三庭,见到了打电话的女法官,也见到了项有礼的姐姐,却没见到项有礼。
“来了。项有礼呢?”我和项有礼的姐姐打招呼:“他的眼睛恢复的怎么样?”
“双目快失明了。”项有礼的姐姐声音也不高,甚至很轻。“不好意思,可我们又没有办法,只能通过法院解决我们之间的事情。”
“不可能吧?”我有点诧异的她的言语,更不能容忍她的举止:“你想怎么样?”
……
调解不成,开庭,一审判决很快就下来了;我们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期间,他申请作了工伤鉴定,我也聘请了律师,又在市区的法庭进行了一次行政诉讼,律师说劳动部门的那个工伤鉴定程序不合法。为了能找到项有礼重新做工伤鉴定,律师还去公正处做了公正。总之,伤透了脑筋,也花了不少冤枉钱。在二审开庭前的那天,我对项有礼说:
“你撤诉吧,我再追加一万,我不想把钱再花在法院。”
“法庭上说吧。”他们姐弟俩很有信心。听罢,我把钱丢给我聘请的律师,走了。
案件正如我预期的那样,发回重审。我的一切全权委托了律师后,就再也没有跨进法院的门,一切的一切都有律师负责打点,我要做的只是掏钱而已。
案件程序还在走着,结果会是怎样?我和律师都心知肚明,只是项有礼和他的姐姐太天真了。说实在的,我是真的不想和他们对簿公堂,也不想细说其中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