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星辰昨夜风
连续四年的中秋节,他都会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发来的彩信祝福。没有文字,只有一个图片的祝福。每年都是一个样子,大大的圆圆的月亮,一眨一眨地笑着,背景是淡蓝色的夜空,祝福语是四行小字:“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每次都会回复一个祝福,其它的话从来没有提过。
楼下隔着柏油路就是一所中学,学校门口两边是用彩砖铺成的宽敞的人行道,道边每隔三到五米栽着柳树,从阳台正好看到学校的大门口。每天五点多钟,天似亮丝不亮时,摆摊的商贩们已经早早来到,卸下倒骑驴上的商品,准备开市。她也曾经在这些商贩之中。
她摆的是个书本摊。她二十来岁,个头不高,身材偏瘦,是个典型的四川妹子。出摊时会有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子送她,那个男子每次都是工地上的着装,看来是个打工的。
他每天起得比较早,晨练回来时常常会在她的书本摊前驻足一小会儿。她知道他不是她的顾客,所以总是朝他微微一笑,就低下头看书。有一次他出于好奇,问她看的什么书。她也不介意,就把书递给了他。
书是用工地上的图纸包的皮,很干净。他顺手打开,不仅愣住了。居然是一本旧版的《唐诗选》,繁体字,竖排版,没有开头和结尾。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看这本书?他当时心里很好笑,觉得她也就是随便翻翻,她怎么能看得懂这样的书呢。于是他随手还给她,没有说什么,转身过了马路,上楼去了。
一连几天,他晨练回来的时候都会光顾她的书本摊。她还是那样,朝他微微一笑,然后低头看她的书。上早自习的学生毕竟是不多,在他上班之前,她的生意是很清淡的。所以常常是他到了该上班的时间,匆匆下楼去赶通勤车时,她还是在她的摊后边的小凳子上坐着,低头看她的书。
两个人第一次交谈,是在九月份的一天。他晨练回来,习惯性地在她的摊前驻留,忽然想起小外甥昨晚临睡前吵吵笔没有油了。他把钱递给她,她觉得很意外。他也忽然想到自己在她的摊前这么久了,还是头一次买她的东西。他有些不好意思,就搭讪着又问她书看完了么。她笑着对他说,她不认识多少字,她的男朋友教她。他接着问,她也不隐瞒,就说她的男朋友家境不好,和她同住在一个村子,靠希望工程读完了中学,就一直边打工边自考。他问她家在哪里。她说在四川省一个叫琵琶村的地方。他又问她是不是为了挣钱才出来的。她倒坦率,说不全是。自己喜欢上这个男朋友,想同他结婚,但是父母不同意,嫌男朋友家里条件不好。她一赌气就跑出来,来到男朋友打工的工地,在附近租了个地下室住下了。
他这才知道她是赌气跑出来的,凭着一个手机号码,千里迢迢找到这座滨海小城。男友见到她时十分惊讶,两个人在工地上相拥而泣。她很友好,对他也不设防。她说,工程一结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到时候把书本摊兑给吴姐。说着用手指向学校大门口另一侧的一个书本摊。她说吴姐的对象是工地上的核算员,对他们很好。
大礼拜的两天,学校休息,她也休息。周一他们再见到时,仿佛是久违了的朋友。他把母亲从姐姐家里挑拣出来的几件衣服递给她,希望她别嫌弃。她连连说:“啥子新旧的,城里人穿的都是蛮好的衣服。”她告诉他,年前结完帐就回家登记结婚。他说年龄小了些。她笑了,说在村子里,这个年龄早该有娃了。他岔开话题,又谈到她手中的书。她来了兴头:“你不晓得,大志有学问的。”她的男朋友叫大志,母亲早早去世,家里有个患精神病的父亲和一个健康的妹妹。“大志每天晚上都要教给我认识字。”她说完,又退到她的小凳子上,看她的唐诗。
他见过大志,又瘦又黑,个头矮矮,头发蓬乱,有些猥琐。如果不是她介绍过大志的情况,他印象会很不好。虽然她看起来并不优秀,小个儿小脸儿,但是和大志站到一起,还是不般配。他没有和大志说过话,心里想,看来真不能以貌取人。
天气一点点冷起来,一连几天,他没有见到她的书本摊,也许他们回家去了吧。
一个周一的早晨,他晨练回来,意外地在学校大门口又见到她。“工程结束了,大志今天去开工钱,这些天我们就回家了。”她说话时,眼神里闪动着忧郁的快乐。他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她。下午他提前回来,把准备好的东西送到她的摊前,告诉她都是些滨城的特产,没有多少钱。她叹了口气,说滨城真是好人多,她离开了,心里舍不得。
中秋节之后,再没有见到她,母亲问了几次。他说回家了吧,千里迢迢的,为了爱真是不容易。
十月中旬,他在班上忽然接到一个陌生手机的电话。听了半天,他才听出来是谁。她在电话里呜咽不止,加上方言,费了很大劲儿他才听懂了是怎么回事。
包工头拖欠工资,不是什么新鲜事。大志是老乡介绍来的,没有合同就干到了现在(其实都没有合同)。到了结算工资那天,工资表上竟然没有大志的名字。就是有,钱没下来也开不了。大志挺窝火,拨打了110,被告知去找劳动仲裁解决。于是大志约了几个老乡,去滨城劳动局,又被告知需要调解。至于大志工资的事,需要请律师取证。大志憋气,就去找工头,正巧工头独自在家。吵了一架,还是没有解决。工头起身上厕所,大志做了一件让他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他尾随工头去了厕所,顺手操起拖把,一棒子打下去,工头昏死过去。
在预审室,大志如实交代,他翻出工头身上的现金,取走属于自己的工资(实际上不够),然后把工头的手机扔掉(怕他报警)。就急忙赶回地下室,拉起她,东西都没有收拾,直奔火车站。没想到工头已经苏醒并报了警。两个人被逮了个正着。
他接到电话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她出了看守所,几个老乡把她安顿下来。看守所有规定,嫌疑人是不能够接见的。他买了一条红塔山,托熟人给他们安排了一次见面。场面很凄楚,她哭得哽咽难语,剃了光头的大志也是一筹莫展。
开庭时,他和母亲、大志的几个老乡、吴姐两口子都去了。作为被害人的工头却没有到场。听说是外出躲债了。律师是大家筹钱请的,辩护的挺好。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大志以抢劫罪被判入狱十年,这是起刑线,已经最低了。她在宣判时当场哭昏过去。
她最后一次和他联系,是约他到她曾经租住的地下室去。因为马上就要到租期,并且她也要离开了。
一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