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暗的角落里潮湿闷热。伍蹈不知道此刻几点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警觉,进小区前他就把手机关了。躲进楼角的阴影里,他忍受着蚊虫的肆虐叮咬。明明感知到蚊子的叮咬方位,也不敢用手拍打,他知道那样的声响在夜里一定会传出老远。伍蹈只好用手掌煽动出气流,温情地将那些嗜血的家伙赶走。他在心里一遍遍地暗示自己:别急,一会儿就回来了。光想享受没有付出还成?他不时抬头望向夜空中的残月,揣摩着时辰。他觉得没有时间参照的等待好漫长。
这是一个刚建起来的小区,搬来的业户很少。门卫室还在收尾阶段。经过那里时,伍蹈还特意探身往里面瞅了瞅。没门卫!伍蹈暗暗一喜。无疑,这一点,无形中已为本次行动增添了成功的筹码。
伍蹈想抽烟了,掏烟的手反复过几次,每次把烟盒拿在手里都无奈地放了回去。他想起进劳教所之前,跟着那帮哥们盗车的经历。那时候他年龄还小,开始时只是负责踩点和望风。踩点的时候还好些,特别是深夜行动的时候,望风是绝对不允许抽烟的。头儿警告他们说,抽烟让别人看见是小事,只是怕遗留的烟头成为破案的线索。这可是要命的事。万一从烟头上顺藤摸瓜来个一窝端,那可不是好玩的。
月亮似乎走了好远,目标还没回来。伍蹈实在忍不住了,他抽出一根烟放在鼻子底下。然后闭上眼睛,贪婪地嗅着烟草淡淡的清香。他想起他的李曼,那个和他好了快一年的小女人。她经常依偎在他怀里,刮着他高高的鼻梁,说特喜欢他身上烟草的味道。他喜欢她的浪漫,往往能把一件在他看来很稀松的事情,说得极有诗意。她说烟草的味道是男人的味道。这让伍蹈听了感动不已。是啊,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象个男人啊!长得不太象男人还好些,这个年头,活得象个男人才能得到女人的青睐。而活得象个男人,没有权没有金钱铺底,一切都是镜花水月。而伍蹈什么也没有,甚至连一次正儿八经的恋爱都没有过。她说的男人的味道,令他在香烟上找到一点可怜的自信。可他觉得自己好悲哀,长得貌不出众不说,活得窝囊更是连他自己都难以容忍。那时候跟着盗车团伙混饭吃,因为没有技术,只能做个最低层的小喽罗。任人摆布不说,还经常挨打受气。好容易学会摆弄车了,只得手一次就被一起端了。因为当时不满十八周岁,加上是从犯,所以只劳教了三年。
出来后,社会难以容忍他的这段不光彩历史,知道底细的人都冷眼看他,所以他连农村的老家也很少回去。为了活命,活得干净,他干过装卸工,当过高楼清洁工。报酬不高,却苦累而危险。后来,他好不容易进到市效的一家私企打工,虽然工资不太高,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三年一混也就过来了。和李曼走到一起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她的老家是西部山区的,在厂里的食堂做饭。一个人撇下孩子和老公来这里打工,在这里一干就是两年。那是个娇小的女子,相貌一般,却长着一副好身段。从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伍蹈就偷偷地喜欢上了她。而且他很快知道,贫困地区的女子总是结婚比较早。其实李曼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他发现,她从来没有看不起他,还对他格外关照,打饭的时候,总是偷偷往他的饭盒里多挑几丝肉丁。这令缺少关爱的伍蹈很感动。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偷偷好上了,因为都住集体宿舍,两个人就经常跑到荒郊野外,亲身体验电影《红高粱》的浪漫和野性。
正在伍蹈胡思乱想时,一个黑影“嗖”地从他眼前串过去。吓得伍蹈浑身一激灵。等定下神来看清楚时,他憨憨地笑了。那是一只野猫,正在夜里觅食。伍蹈感觉象见到了自己的同伴。甚至觉得自己连只猫都不如,它们的生活多简单,只要有口吃的,有个简陋的窝,没有贪欲的简单看起来是那样快活。可联想到自己,伍蹈觉得此刻的心情象天空游荡的残月,清冷而悬空,没有根基的生活让人发慌。
伍蹈竭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伤心事,他伸展一下有些麻木的腿脚。望着天上眨眼的星星,想起那天晚上,他和李曼躺在河边的芦苇荡旁,也是这样看着天上的星星。伍蹈问她生日要什么礼物。她抚摩着他的脸,温柔地说:“什么也不要,就要你这个大活人。”伍蹈知道这是她的心里话,和他在一起她不图什么。李曼是个很简单的女子,每个月开工资后只留下一点基本的零花钱,剩下的都寄回家了,她说要攒钱给儿子娶媳妇。她生活很简朴,一年下来基本不添置新衣服。她对伍蹈却很大方,他的手机就是她送的生日礼物。而她往家里打电话一直都用公用电话。伍蹈一直过意不去,有时候把自己的工资拿出一部分给她,她从来不肯要。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伍蹈除了准备给她买几件衣服,还想给她个惊喜。因为他记得有几次做完爱以后,她羡慕地说,要不是在野外做多好啊!那样可以放松心情。伍蹈说下次去旅馆开个房间,她却说宁愿不做也不费那份钱。记得她还无意中说过,很羡慕人家电影里的大款,可以在车里做爱。那感觉一定很奇妙,既省钱还浪漫比在屋里都好。
于是,伍蹈就有了个大胆的计划。他的朋友圈里都是穷光蛋,没有养私车的,明着借车是不可能的。于是,他想偷着借辆车用一晚上,然后再偷偷送给人家。为了这个事,他费了一番脑筋。李曼喜欢浪漫,那就来个浪漫的。伍蹈深谙形形色色的车标,他选中了“凌志”,他认定这个车标是“李”的字母缩写,给李曼做回房车最合适不过。于是,下班以后,他就专找刚建好的小区转悠,因为这些地方容易下手。前些日子,终于在屁股底下的这个小区发现目标。那是辆老款的“凌志”,伍蹈不由得一阵狂喜。他练过这种型号的车,尽管许多年过去了,但那些敲车细节已经刻进脑子里,他自信开走它没有问题。
伍蹈迷上眼睛,斜靠在冰冷的水泥墙上,想象着明天晚上的浪漫细节,不由得笑出了声。和李曼在一起的一幕幕往事,在他脑子里过着电影。迷瞪了一会,不知不觉进入了温柔乡。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打了个激灵,一下子醒过来了,他站起来,扭身看看“凌志”停车的位置还没有回来。他终于不耐烦了,试探着伸了个懒腰,轻轻地往楼前溜达着。转过一个墙角,他眼前一亮,那辆白色的“凌志”停在楼边的角落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他既兴奋又懊恼,立马打起精神,掏出袋子里的工具就动手了。那从容的样子,似乎在捣鼓自己的车。爱情的力量真的很神奇!
当点着火的那一刹那,伍蹈忘记了紧张,几乎要兴奋地跳起来。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把档杆往前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