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与诽谤

批评与诽谤

旅葵杂文2025-10-20 18:47:31
一个人如果思想意识方面,有不健康的想法,或者在行为举动上有不良的表现,或者在待人接物,处理事务,为公众谋福祉的举措上,有失公允,损失了群众利益,这时候,有人提出严正的指责,令其改正错误,这就叫批评。批
一个人如果思想意识方面,有不健康的想法,或者在行为举动上有不良的表现,或者在待人接物,处理事务,为公众谋福祉的举措上,有失公允,损失了群众利益,这时候,有人提出严正的指责,令其改正错误,这就叫批评。批评的方式有几种,一种是当面语言表达,或直接指明其错误不当之处,或通过设喻比方,委婉劝告。一种是用书面陈述,转达当事者,令其翻然醒悟,改正错误。当其毫无悔改之意时,还可以投诉方式,向媒体或上级通报,促其改正。
不同胸怀的人,对待批评则有不同的表现,其结果也迥然不同。远古时期,带领部落群众治水的大禹,听到别人的批评,非常高兴地接受,终于疏通了九条河道,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水患。战国时期,齐威王接受宰相邹忌的意见,广泛听取官民的批评建议,使得齐国很快地强盛起来。唐太宗贞观五年,天下大旱,太宗坐立不安,令文武百官上书,允许畅所欲言,揭露指责朝廷的一切弊端,终于获得了有名的贞观之治。而那个专横粗暴的周厉王,听不得半点批评,谁说他一个不字,便把谁杀掉。结果,国破人亡。宋代的钦宗,不听李纲等忠正刚直之臣的意见,结果被掳北国,死于番地。这些正反面教训,值得人们牢牢记取。
至于诽谤,则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以达到损害和诬陷对方的目的。无论是动机还是目的,都是和批评截然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为了达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往往故意混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别人的批评或举报,硬说成是诬陷诽谤,动用手中的权力,利用法律手段,法办惩处,借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种做法,其实是错上加错。
据有关媒体披露,因网上发帖曝光政府违规征地的内蒙古吴保全,被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以“诽谤他人及政府”的罪名,被判刑一年。有人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地方政府机关随意将公民的批评定性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目的就是用诽谤罪名对胆敢批评政府或政府官员的公民施以严惩。这种做法,“是法律的耻辱,是司法机关的耻辱,令法治为之蒙羞!”是的,作为政府机关,这样做确实难以服人。这不仅影响法律的公正性,同时也大大影响了人民政府在人民中的威信和形象。
以诽谤罪压制群众的批评举报,其实,这种行为是色厉内荏的表现。政府工作人员要是行为正当,个别人的举报有什么可怕的呢?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你做事合理合法,群众心里有杆秤,自然会有公允的舆论。要相信绝大多数的老百姓,还是通情达理的,你做得对,大家自然会拥护你,支持你,没有必要那么草木皆兵。即使举报的人有些话与事实有出入,也不必惶惶不安,心底无私天地宽,日久见人心嘛!你要是做得不对,违反中央和上级有关政策,别人批评一下,便淫威大发,用抓人判刑来震慑,这能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吗?作为政府使权人员,如此处理矛盾,党性在哪里?人民性又在何处呢?其结果只能是咎由自取。
温家宝总理说得好:“明政失者在草野,知屋漏者在宇下”。作为共产党员的干部,作为人民奔小康的领头人,应当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发扬成绩,修正错误,公字当头,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好事,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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