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爱的小盆友
有这么一个小孩,我总爱叫他小破孩或者死小孩。
我觉得他挺小,90年代,可他死活说自己是88年生,不过无所谓,88年、89年还是90年,对我而言,都是小屁孩一个。
挺能侃,偶尔侃起来满嘴跑火车,铆足了劲的装成熟。
却时常会害羞,眼光遇到,就条件反射一样立刻逃开,脑袋歪到一侧去,然后憋住嘴角的笑,压抑的样子让人觉得可爱到极点。
眼神交会,他就开始咬嘴角,因为已经咬忍俊不禁的开始想笑,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源于内心的忍不住,却又不好意思,所以就还是只能歪过脑袋去,用手遮住脸庞,偷偷笑。
记录他,没有任何目的,只是觉得他可爱,孩子一样的可爱,还有,因为他的忍不住的那种笑,让我想起几年前(几年前?)的那个自己,那个时候的自己,貌似只有13岁还是14岁?

还是充满忧伤的年纪,觉得全世界的伤痛都在自己身上,忧郁到心灵沧桑。
很多人都是儿时天真无邪快乐无比,我,恰恰相反,直至进了大学校园,渐渐成长,才开始学会劝导自己,才一点一点开始感觉到生活原来是有它的意义的,才开始一点一点发现这纷乱的红尘原来也是有美和价值的。
小时候,我不停转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小学念了两所,初中念两所,高中也是两所,在那个十三岁或者十四岁的时候,转到一个县城的中学里,进了一个有着几十人的班级,我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梳了很长很长的麻花辫,又黑又亮的长发放在胸前也长到了腰际。
第一次,舅舅家的哥哥把我带进教室,那个有着一双特大眼睛的班主任做了简短的介绍过后,鞠了一躬的我便低着脑袋目不斜视的走向自己最后一排的课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引来几乎全班的注视,低着脑袋的我似乎也感觉到那些纷纷的目光镁光灯一样的打在我的身上。
下课铃响,那么热情的他们纷纷跑来我的桌边,问问题,问我叫什么,从哪里转来,喜欢什么。而那时,从进教室坐下的那一刻,一直在写日记的我忽然被团团围住,心结结实实的被吓到,我的厚厚的日记本还铺在桌面,合也不是,不合也不是,它和我一样,有一点点尴尬的被热情的他们扰乱。
然后,当天放学后,我的课桌被调到前面去。

记不清楚第一次调位子是在哪个位置,只记得我的位子变化了三次,第一次在中间位置靠右过道,在大约第四排,第二次在中间位置靠右过道第二排,第三次在左边靠过道位置约第三排的样子。而当时所有教室的格局大都是坐两排、中间四排、右两排。
问题的关键是,调了位子后我认识了这一生,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前面的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两个人。

那个时候的自己很压抑,不爱和别人讲话,只是喜欢写东西而已。
那两个人,一个是女生,我叫做她米粒。
一个是男生,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他,因为此后的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从没有叫过他的任何名字,包括一起读书的时候,似乎不知道怎么去称呼,因为觉得怎么称呼都不对,索性就省略掉了称呼这个烦冗的过程。现在,姑且叫做S。
米粒,很率真,齐耳的短发,很大的眼睛,而我们之所以可以成为好朋友的原因是,都在狂爱着张信哲的歌。那个时候,是磁带的王国,似乎很少有CD,更不要说MP3、MP4,我们有着阿哲几乎所有的专辑,我会唱那个时候他的几乎所有的歌,现在唱歌从来记不住歌词,但很多那个时候会唱的歌曲歌词直到现在还是能脱口而出。
表面看来,我们性格几乎完全相反,她充分开朗而我完全忧郁,但只有她知道,其实我本身也是那么爱说爱笑爱做梦的孩子,毕竟只是孩子而已,平时我住在学校里,哥哥找了老师家的房子,一间小小的屋,很简陋掩映在树和高高的草后面,隐蔽的像个世外桃园,侧对面是英文老师的家,每天清晨都会传来录音机里朗朗的英文。
我很喜欢,因为觉得独立,自由。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家,她骑自行车带我,几分钟的路程,到了小区大门口,就说再见。
后来,高中后几乎不再见面,读了大学更是远隔时空,联系少到几乎没有,但是始终觉得,是好朋友,因为彼此坦白,喜怒哀乐,毫无隐藏。

重点在于S,他在我的生命里,似乎扮演着一个很奇怪的角色。
却影响了自己整个的青春时光,甚至是迄今为止的生命路程内容都被他改变。
第一次接触,应该就是调了位子以后,我开始和米粒同桌,他在我的前面,米粒前面是一个皮肤稍微有点黑却依然帅帅的男生,叫做WT,和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可爱的小盆友同名同姓。
他们都开朗到像夏日阳光,我则如同冰山。可是距离太近,冰山也会被感染或者融化。
久而久之,忧郁的我开始会笑。S爱猛的回头,我就被吓到心脏漏跳,从小就会被很轻易的吓到,到如今也是,别人不经意的讲话或者动作都会让自己心惊好久,也许是经常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二、那些时光碎片
许有些记忆在长长的重复的日子里已经被自己筛选过,只留下了温暖而抛却了心伤,早晨还在电脑前任回忆波涛一样汹涌,现在忽然觉得疲惫,疲惫到中午的时间几乎昏睡过去,和整个世界脱节,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到现在,面对电脑,很多话忽然不想说了,很多事不想记了。
似乎又要和自己做一个了断。
所以要强迫自己。
又似乎是给自己一个机会,用工作的时间来偷个懒,和某种情绪彻底挥手,再也不见。
有些事情,还是可以记起,甚至清晰,即使是不真实的清晰。

S非常喜欢和米粒斗嘴,有时候气到米粒要哭,我说过她是个非常率真的女孩子,我就喜欢在旁边听他们唇枪舌战,听到嘴角含笑然后兴趣盎然,渐渐发现他的痞气。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女生都会喜欢有那么一点点坏的男生,但是我之所以慢慢发现自己喜欢S是因为他身上的特质,是正好自己所不具有的,比如积极比如乐观比如开朗。
那个时候的自己,几乎是玻璃,任何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神情都会让自己黯然,然后缩起来发呆,伤心。
是他或多或少,改变了那个时候那个脆弱的孩子。
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感谢他。

写到这里,几乎不知道该怎样去组织语言。因为记忆里似乎只剩下了一个一个残缺的片段,真的